目前国内合法A型肉毒毒素:(国产)、BOTOX(进口)
2008年7月,卫生部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决定将A型肉毒毒素及其制剂列入毒性药品管理,药品批发企业只能将A型肉毒毒素制剂销售给医疗机构,未经指定的药品经营企业不得购销A型肉毒毒素制剂。药品零售企业不得零售A型肉毒毒素制剂。
据江海晚报消息 一个在网上做美容产品的女性刘某,为了赚取利润,竟出售假肉毒毒素,并在家中囤积了大量货源。日前,刘某因涉嫌生产、销售假药罪被批捕。
微信里做起假肉毒毒素生意
刘某现年46岁,高中文化,家住南京,无业。2015年6月,刘某做起了微商,在微信上销售美容仪器和相关耗材产品。2016年4月,刘某发现卖肉毒毒素赚钱多,而且需求量很大,就打定主意干这行。
想法有了,货源是关键。刘某开始留意一些与美容有关的微信群,很快就找到了两个理想的供货商。不过,刘某并没有走正道。她开始从两个上家那里大量购进假的肉毒毒素,少的时候买100瓶,多的时候买上千瓶。起初做的规模小,刘某直接把肉毒毒素和其他美容产品放在家里。后来“事业”越做越大,刘某索性在南京租了一个仓库专门放各种美容产品,还请人帮着负责仓库看管、肉毒毒素包装以及给买家发货。
2016年12月21日,吴某(已取保候审)通过微信与邓某(已取保候审)联系,向其购买10盒假冒肉毒毒素,商定每瓶400元,随后邓某告知上线刘某。吴某通过支付宝将购买假肉毒毒素及色料的款项共计6000元转账给邓某,邓某扣除自己赚取的差价,将3000余元转给刘某。随后,刘某指示叶某(已取保候审)将10盒包装好的假肉毒毒素通过快递寄到吴某指定的南通市某小区。
2017年1月11日,发往南通的10盒假肉毒毒素被查获。经南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鉴定,该批肉毒毒素属假药。案发后,公安民警又查获了犯罪嫌疑人刘某转移的部分假药,其中440盒包装好的肉毒毒素也全部被鉴定为假药。
自行包装走“低价亲民路线”
刘某销售的所谓肉毒毒素,打的是价格优势,质量自然无从保障。从上家买的肉毒毒素,只有一个个透明的玻璃瓶里装着白色粉末,没有任何包装。买来后,刘某会和雇佣的工人一起给肉毒毒素贴标,再用纸盒包装。这些包装材料,如肉毒毒素的外包装盒、托盒、瓶身标贴和说明书,一般上家会随货品一起发送。
据刘某供述,根据其包装颜色一般被分为“白毒”“粉毒”“绿毒”等等。以“白毒”为例,刘某进货价为65元,卖出去价格一般在130元至200元,要赚到一倍乃至双倍利润。不过,即便如此,相对于正规产品价格,刘某卖的肉毒毒素还是走的“亲民路线”,买的人也不少。
其实,对于自己售卖的这些肉毒毒素,刘某很清楚是假药,她也用这些药在自己身上打过,没有任何效果。她的看法是“也对人体没什么害处”。出于利益,她还是想搏一把。“一方面我是希望自己手头的货品品种多一些,要是客人要这些货我可以联系客户,顺带着推销一些其他产品;另一方面就是想挣点钱,有点盈利。”
肉毒毒素使用有严格管理规定
肉毒毒素具有神经毒性,能阻断外周胆碱能神经末梢,导致肌肉麻痹,从而达到除皱、瘦脸、瘦腿的效果。正因为如此,即便“有毒”,不少明星、爱美人士仍然不惜重金去注射和追捧。
其实,临床上常用的A型肉毒毒素,有着严格的管理使用规定。据办案检察官介绍,2008年7月,卫生部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决定将A型肉毒毒素及其制剂列入毒性药品管理,药品批发企业只能将A型肉毒毒素制剂销售给医疗机构,未经指定的药品经营企业不得购销A型肉毒毒素制剂。药品零售企业不得零售A型肉毒毒素制剂。本案中,刘某没有任何医疗许可资质和任何专业培训,销售的肉毒毒素也都没有经药监部门备案,已经属于违法行为。
源源不绝的微信“贩毒师”(来源网络)
检察官提醒广大爱美女士,与正规产品相比,价格较低的假冒肉毒毒素,纯度低、含有的杂质较多,很容易使得消费者出现不良反应,甚至出现毁容乃至威胁生命等严重后果。